淄博市中心城區和南部廠區平衡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示
淄博市中心城區和南部廠區平衡地塊(西五路以東、復興路以北ZD15-06-06地塊)位于淄博經濟開發區南定鎮西五路以東,西四路以西,復興路以北,玉龍河以南,地塊面積15653平方米,中心坐標為E118.028667,N36.779835。
地塊最早為農用地和林地,權屬于馬莊村,主要從事農業種植;2010年,地塊中部建設一處房屋;2022年,經魯政土字〔2022〕316號批準征收為國有土地。截至2025年5月現場踏勘時,地塊內房屋未拆除,但已閑置,地塊內未發現有異常氣味及污染痕跡;地塊內東西兩側存在堆土,來自地塊南側在建的齊鑫悅府小區,該小區所在地塊已做土地污染狀況調查,調查結論為:不屬于污染地塊,今后可作為居住用地使用。根據《淄博市中心城區南部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N-02社區ZD15-05、06、16街坊部分地塊規劃修改》,該地塊所在區域的土地利用規劃為二類城鎮住宅用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相關要求,該地塊應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為查清地塊污染狀況,確保周邊居民人體健康安全,為地塊后續的使用管理提供科學依據和數據支撐,2025年4月,淄博火車站南廣場片區建設指揮辦公室委托我單位對淄博市中心城區和南部廠區平衡地塊(西五路以東、復興路以北ZD15-06-06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調查工作組進行了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等工作,經第一階段調查,該地塊歷史沿革清晰明了,地塊現狀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對地塊周邊1km范圍內存在的企業進行調研,周邊企業潛在污染風險小,不會對本項目地塊土壤環境產生影響。經不確定性分析后,調查工作結束,在此基礎上,工作組編制完成《淄博市中心城區和南部廠區平衡地塊(西五路以東、復興路以北ZD15-06-06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