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路以東、膠萊河路以北華山片區地塊土壤污染調查公示
華山路以東、膠萊河路以北華山片區地塊(以下簡稱“地塊”)位于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華山路以東、膠萊河路以北;由地塊1與地塊2組成,兩地塊東西相距約20米;其中地塊1位于華山路與膠萊河路交匯處東北20米,占地面積39887.34平方米;地塊2位于華山路與膠萊河路交匯處東北320米,占地面積33290.56平方米,合計占地面積73177.90平方米。地塊中心坐標:E118.608588°,N37.466066°。
地塊1在1996年前為荒地,1996年至2023年主要活動為勝利油田供應科車隊停車場、生活區、油管廠(2019年初停止油管清洗工作,僅進行報廢油管存放);地塊2在1996年前為荒地,1996年至2023年主要活動為油田物資供應科庫房(包含工具堆、架子堆等)、機修站、報廢油管存放區,2023年7月份,地塊內建構筑物開始拆除,截止至7月末拆除完成后地塊閑置。
地塊原土地權屬為中國石化集團勝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東營區勝利街道辦事處于2023年1月收回土地使用權,現土地權屬為東營區勝利街道辦事處。地塊1與地塊2現狀用地類型為“物流倉儲用地”,實際用途為空地;根據規劃部門提供的華山路以東、膠萊河路以北華山片區地塊局部控規示意圖,居住用地和公用設施用地,地塊1規劃為居住用地,地塊2西側規劃為居住用地,東側拐角部分規劃為公用設施用地,分別屬于GB36600-2018標準中的第一類用地與第二類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于以上背景,東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委托山東典圖生態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對華山路以東、膠萊河路以北華山片區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工作組制定工作計劃,根據國家技術導則規定開展工作,進行了資料收集與分析、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現場采樣、數據分析等工作。
本次調查土壤采樣分三次進行,共設置23個土壤檢測點位(包含一個對照點位)。第一次共布設土壤柱狀樣點位16個,第二次在地塊內清洗修復區、鍋爐房、清洗前管架區等重點關注區域新增土壤柱狀樣點位4個,第三次在地塊內清洗修復區、沉淀池、清洗池區域新增土壤柱狀樣點位3個,檢測指標包括《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基本項目45項及pH、石油烴(C10-C40)共計47項。其中檢出銅、鎳、鉛、鎘、砷、汞、石油烴(C10-C40)及pH共8項。土壤樣品檢出因子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本次調查地下水采樣分三次進行,共設置10個地下水監測點位(包含一個對照點位),第一次共布設7個地下水點位,第二次復測W02、W03點位,第三次在沉淀池、清洗池等重點區域增加布設地下水點位3個,檢測指標包括《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常規35項指標(微生物放射性指標除外)以及鎳、二甲苯(總量)、苯并[a]芘、石油烴(C10-C40)、乙苯,合計40項,其中檢出30項,部分點位渾濁度、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氯化物、鈉、氟化物、碘化物、錳、揮發性酚類、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砷、苯并(a)芘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W4點位地下水樣品中苯并[a]芘濃度介于《地下水質量標準》Ⅲ類與Ⅳ類標準限值之間,結合地塊歷史用地情況分析,該區域在1996年至2023年期間曾作為機修站使用,運營時間較長,可能存在因歷史活動導致的苯并[a]芘下滲,從而對淺層地下水造成局部影響;其中僅常規指標渾濁度、氯化物、鈉、溶解性總固體、總硬度、硫酸鹽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V類標準;石油烴(C10-C40)滿足《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地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篩選值要求。根據收集到的水文地質資料,地塊所在區域淺層地下水礦化度大于5克/升,區域所在地下水類型為氯化物水型,故地塊內地下水的渾濁度、鈉、硫酸鹽、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氯化物超標與地區本底環境有關。
綜上,本地塊土壤環境質量滿足規劃用途要求,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進入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階段。